2014年2月14日,山東省政府發布《關于貫徹國發〔2013〕41號文件化解過剩產能的實施意見》提出,到2017年輪胎行業產能利用率達到80%以上,輪胎行業布局分散、集中度低的問題將有較大改善。輪胎子午化率達到90%以上,75%以上的主要產品單位能耗達到或超過國內先進水平,55%以上的主要產品單位能耗達到或超過國際先進水平。
具體措施:
——推動產業轉型升級
鼓勵輪胎行業提高生產的自動化、信息化水平,推廣應用低溫連續混煉、氮氣硫化等先進工藝技術。鼓勵輪胎行業提高國內中高端汽車配套能力,積極開發替換胎市場。大力開發巨型工程子午線輪胎、雪地胎、節油輪胎、缺氣保用輪胎等特種產品和高端產品。
——拓展產業發展空間
發展壯大青島、煙臺、威海、廣饒等輪胎產業集群和魯西南橡膠助劑產業集群。鼓勵輪胎企業積極適應歐美等國際市場準入標準,增強國際貿易維權能力和品牌競爭力,提高國際市場占有率。鼓勵輪胎等行業優勢企業以多種方式“走出去”,優化制造產地分布,消化過剩產能。
——提高產業集中度
鼓勵三角、玲瓏、金宇、恒豐、興源等輪胎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,更好發揮行業引領作用。鼓勵輪胎行業龍頭企業對省內其他企業實施兼并重組,利用市場化手段提升產業集中度,支持輪胎行業增強原材料保障、配方、設計等能力,推動輪胎生產向服務化、個性化、高端化和再制造化延伸。
——嚴格控制產能規模
認真執行國家制定修訂的輪胎等行業產業政策,堅決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,合理控制產能規模。